| 檔案名稱 | 上傳時間 | 測試項目 | 儀器編號 | 測試人員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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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 ANOVA 分析結果(所有 $p$ 值均大於 $0.05$),在統計上,我們無法證明「量測者」、「儀器編號」、「量測手法」或「組裝廠別」對「閉合動作」的時間有顯著的影響。
這是本次分析最重要的洞察。由於實驗設計的限制——即特定的「量測手法」(A, B, C, D) 和「組裝廠別」('精裝A') 僅在單一「儀器編號」('20240304A') 上進行測試——導致這些因子(儀器、手法、廠別)的效果完全混淆在一起。
分析結果顯示「儀器編號」不顯著 ($p=0.357$),但我們無法確定這是否因為:
簡而言之,目前的數據無法讓我們分離並評估「儀器」、「手法」和「廠別」各自獨立的影響。
在投入更多資源或根據此數據做出決策之前,強烈建議重新進行一次實驗設計。應採用「因子設計」(Factorial Design),確保變因是「平衡的」(Balanced) 或至少是「正交的」(Orthogonal)。
由於無法區分變因的獨立效應,不應根據此次分析(例如「所有因子都不顯著」)就斷定可以任意更換儀器、手法或廠別,而不影響「閉合」時間。
與「閉合」動作類似,ANOVA 分析顯示沒有任何因子(量測者、儀器編號、量測手法、組裝廠別)對「開啟動作」的時間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影響(所有 $p$ 值均大於 $0.05$)。
在所有因子中,「量測者」是對「開啟」時間影響最接近顯著水準的因子。$p$ 值為 $0.086$,雖然未達 $0.05$ 的標準,但暗示「不同量測者之間可能存在一些差異」,只是目前的數據量或差異幅度不足以在統計上明確證實這一點。
「開啟」動作的分析與「閉合」動作使用相同的因子設計,因此也受到完全相同的「儀器-手法-廠別」混淆問題的限制。
與「閉合」動作的建議相同,必須重新設計實驗,以分離「儀器」、「手法」和「廠別」的效應。
由於「量測者」對「開啟」時間的影響($p=0.086$)略為明顯,建議採取以下措施:
檢查「開啟」動作的標準作業程序 (SOP),確保所有量測者對操作的定義和執行方式(例如按壓的起始點和結束點)有完全一致的理解。
對量測者進行再培訓或操作手法校正,以降低人為變異。
在未來的研究中,應持續將「量測者」視為一個重要的潛在變異來源(例如作為隨機效應或區集變數)納入模型中進行控制。
| 量測者 | 儀器編號 | 量測手法 | 組裝廠 | 閉合測量值1 | 閉合測量值2 | 開放測量值1 | 開放測量值2 | 建立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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